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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工会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办法
2022-05-26 14:06  
 

贵州中医药大学

工会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

为了科学合理地使用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校园文化和团队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和教工的成长和发展,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以及《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黔工总字[2021]58号)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细则》),结合我校工会经费的实际情况,特修订《贵州中医药大学工会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工会经费来源

1.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具体金额以校财务处代扣金额为准;

2.行政补助收入: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2%核算;

3.拨缴经费:上缴款教育工会回拨60%

4.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5.其他收入:银行利息等。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标准

1.使用范围:工会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细则》规定,主要用于服务教职工和工会开展活动,为缓解职工工作压力,调节身心状态,增强交流沟通,提高团队凝聚力。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2.具体标准(具体经费开支可根据各基层工会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参照《细则》执行)

(1)春游活动:按100//年的标准,由基层工会根据校工会活动通知,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2)会费活动费:按2016年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人均100/年的标准执行。由基层工会用于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宣传活动等必须的开支。

(3)协会活动费:成立当年启动经费2000/,以后活动经费2000/,根据活动方案、预算,组织开展协会活动。

(4)“三八妇女节”活动费按女职工100/人的标准执行,基层工会根据校工会活动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基层工会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及预算,组织女职工开展相关活动。

以上各项活动范围限于省内,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活动,不得安排到收费旅游景点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开支景区门票、导游费、泡温泉费、补贴费等。组织春游活动时,确需在外就餐的,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标准不得超过50//人的标准。

基层工会组织活动项目要有具体通知方案和预算;购物发票要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及附购物清单;报销单据应附上所有参与人员名单;奖品、奖金发放要有签领单,用餐要有用餐人员名单;开展工会活动不可违反规定发放现金补贴。

三、工会会员福利

根据《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当年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实际制定如下福利标准:

1.2022年国家法定的年节慰问标准:(慰问费2300//人)。

其中:生日慰问:300/人;清明节慰问:200/人;五一节慰问:200/人;端午节慰问:200/人;国庆节慰问:500/人;中秋节慰问:200/人;元旦节慰问:200/人;春节节日慰问:500/人。

2.会员退休、生病及直系亲属去世慰问以及困难职工等帮扶标准:

1)退休慰问:500/人;

2)生病住院慰问:500/人,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癌症病人住院慰问:1000/人,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3)会员直系亲属丧葬补助:1000/人(会员本人配偶、父母及配偶父母、和子女,以及共同生活的继养父母);

4)会员去世:2000/人;

5)困难职工的慰问:1000/人;

6)会员符合政策的结婚慰问:500/人;

7)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慰问:500元。

3.慰问条件审核

1)退休职工慰问名单由人事处提供;

2)生病住院职工及癌症病人住院慰问提供住院证明复印件,填写住院职工慰问申请表,申请表由基层工会主席审核,加盖部门公章;

3)会员直系亲属丧葬慰问、会员过世慰问,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丧葬慰问申请表,申请表由基层工会主席审核,加盖部门公章;

4)困难职工慰问由本人申请、填报困难职工申请表、基层工会审批意见,报校工会委员会审核。

5)符合政策的结婚慰问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6)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慰问提供准生证、出生证复印件。

四、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和审批流程

工会委员会是工会经费使用的决策机构。工会经费的使用按上款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必须经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根据以上规定和标准,学校工会于年初制定工会年度活动计划和经费使用预算,报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经工会主席、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工会活动,经工会委员会讨论形成意见后,报工会主席、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工会经费管理实行账款分离制度,工会经费收支设专用工会财务软件独立核算,工会经费开支接受工会经审委员会监督。

五、报销流程

1.列入年度预算的工会活动

根据活动方案及活动预算申请,逐级上报由工会主席审批后到工会财务福利部办理报销手续。

2.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工会活动

各基层工会或相关部门根据活动情况,报请校工会委员会讨论研究,同时通过经审委员会进行备案,方能执行方案及预算,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到财务福利部办理报销手续。

15000元以下的活动,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须报请校工会主席签批报销;

2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活动,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须报请工会主管校领导签批报销。

六、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及监督机制

工会根据经费独立、公开及合理使用的原则,建立日常开支、年度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工会的经费收支情况应于次年在教代会上,公布上一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及下年度预算安排,接受教代会、工会经费经审小组、行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教代会代表、校领导及纪检部门有权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代会代表、工会委员会委员对工会经费管理和支出的意见,可以直接向工会主席反映,也可以以邮件的方式向分管工会校领导提出。

工会组织成员要严于律己,全心全意为会员做好服务,接受监督,严禁挪用工会经费。

本办法自202211日执行。办法的修订、解释权归校工会。


   贵州中医药大学工会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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