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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大学生预备党员培养目标细则(试行)
2015-09-16 08:39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基础医学院大学生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我院大学生预备党员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培养目标细则。

第一条 总体目标

通过党性修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素养;牢固树立党的宗旨观念和走中国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信念;坚持党性原则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专业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能在学生中发挥骨干和模范作用,在实现中国梦的奋斗中追逐青春梦想。

第二条 党性修养

(一)基本目标:大学生预备党员必须在预备期内进行系统的党性锻炼和修养,在党的基本理论修养、思想道德修养、组织纪律观念修养和党的作风修养等方面,达到正式党员所需的基本素养。

(二)具体指标

1、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2、在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做广大同学的表率。至少有一篇思想汇报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中国梦的思想认识。

3、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价值观念,提高奉献和牺牲的自觉性。至少有一篇思想汇报能够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党的宗旨观念。

4、坚持党的利益高于一切,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能够用共产党人的利益观念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危急情况关头能挺身而出,不怕牺牲。

5、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在班级、宿舍都能发挥表率作用,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至少有一篇思想汇报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实际谈如何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学习和继承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性原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错误倾向和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

7、学习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模范遵守党内法规,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

8、诚实守信,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尊敬师长,谦虚谨慎,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9、学习党员教育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和掌握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与党籍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创先争优评比制度,提高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由党支部讨论给予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置。

1、对党性原则缺乏认识,思想汇报敷衍了事或突击性完成,党性修养水平达不到基本要求。

2、不能用党员条件严格要求自己,宗旨观念淡薄,奉献精神差,不能在本班级党风、学风、班风建设和学生宿舍中发挥作用,多数群众认为不符合正式党员条件。

3、不坚持党性原则,不敢与错误倾向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4、不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道德素养,言行不一,投机取巧,弄虚作假。

5、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愿意接受党内组织纪律约束。

第三条 专业学习状况

(一)基本目标:有远大奋斗目标,能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拼搏精神强,学习态度严谨,学习成绩处中上水平,能在学生中发挥表率和模范作用。

(二)具体指标

1、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中上水平。

2、不存在影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因素。

3、能认真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导专业学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由党支部讨论予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不遵守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故逃课、旷课或有考试作弊行为。

2、预备期间主干课程存在重修现象。

3、不遵守校纪校规,受到学院或系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四条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基本目标:预备党员要在实践中进一步锤炼党性,提高综合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具体指标

1、密切联系群众,主动从政治、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帮助同学。积极向组织反映群众中存在的的思想倾向和具体问题,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2、全心全意为班级学生服务,在班级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

3、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如: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完成党支部和党小组布置的具体工作等。通过为党工作,提高党务工作的能力和素养。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由党支部讨论予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对群众漠不关心,麻木不仁,对发生的问题不报告,不做工作,不起作用。

2、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危急情况和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3、不愿意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具体工作任务。

第五条 预备党员培养目标细则的实施

1、培养联系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培养联系人要依据本细则的规定,定期分析被培养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帮助教育,并在《预备党员考察表》上实事求是地签署考察意见。

2、本培养目标细则要在党内广泛宣传,使预备党员人人皆知。

3、学生党支部在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前,要在本班级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得不到半数以上同学认可的,不得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4、学生党支部在讨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时,要依据本细则的规定,严格审查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的表现,存在有细则规定的问题的,应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分别做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