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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学生党员发展答辩制实施办法(试行)
2015-09-16 08:40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学生党员发展的工作制度,创新党员发展工作载体,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做好新形势下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党员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指导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和认可度,加强学生党员的培养和教育,积极探索创建五型、五化党组织的有效途径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二、答辩的目的和作用

1、提升学生党员质量。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入党申请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入党动机、思想理论修养、政治觉悟、现实表现等方面的综合情况,决定在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推行党员发展答辩制。答辩在发展对象中进行,作为学生党员发展的程序之一和是否发展的重要考评依据。

2、增强党员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参加会议的人员有我院党委相关领导、学校组织部门人员、关工委特邀党建员、各支部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学生党员代表等。

3、增强党的发展工作的认同感。实行“公开评议答辩”则把入党对象放在更为公开的场合,支部与学院党委共同考察,从而在组织制度上保证了发展党员避免了偏面性。

三、答辩组评委人员构成

答辩组由基础医学院党委领导、学校组织部门领导、关工委特邀党建员、各支部书记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

四、适用范围

我院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五、参加答辩会人员

参加答辩会的人员包括基础医学院党委相关领导、学校组织部门人员、关工委特邀党建员、各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学生党员代表等。

六、答辩会的程序

1、入党介绍人介绍参加答辩者的情况(2分钟);

2、答辩者汇报对党的认识过程和入党动机(3分钟);

3、答辩小组提问;(5分钟)

七、答辩要求

1、主题:党的基本知识、入党动机、理论修养、政治觉悟、现实表现等。

2、题目:党的基础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

3、记录:答辩会安排专员负责记录。

4、答辩顺序:发展对象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八、综合评议

答辩过程要有详细记录。会后由答辩小组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答辩未通过者,支部应派人与其谈话,指出不足,继续考察培养,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答辩。

答辩通过者,应将答辩组的评价意见与发展对象的其它入党材料一起上报组织部,并装入档案中,作为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重要考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