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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新进教师学分制培养培养方案(2016版)
2016-03-08 15:33  
 

为培养思想品质高尚、师德师风优良、专业知识扎实、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方法多样的优秀高校教师,完成高年资教师教育教学经验的传承,实现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教师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推动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及科研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现就基础医学院新进教师学分制培养方案征求意见稿如下。

本方案以学校总体规划为指导,由教研室主任及导师配合制定,实行学分制考核,分两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岗前培训阶段)

1)转变思想观念,接受师德师风教育,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参加高等教育相关学习培训,通过教师资格证考核(方式:自学与教师工作处培训相结合)。

2)服从学院安排,根据院部需要从事行政管理及日常事务等工作,熟悉教学科研日常工作流程,实行坐班制至培养过程结束为止。

3)熟练掌握拟使用的教材教具,进行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及心理学方面的学习;进行“长短课”、“说课”、教学设计、教案书写、板书等多种形式的基本功训练;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及教研活动;协助导师完成实验带教、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组织讨论等(由教研室主任及导师安排活动并指导)。

4)随堂跟听导师至少一门课程的完整课堂教学,在此基础上还应按照我院教学工作要求完成有关规定内的其他听课任务,作好听课笔记,由导师定期进行检查,院部不定期抽查,期末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达不到85分者则本阶段培养重来。并在每学期期末作一次PPT汇报,内容包括本学期学习体会及对本专业的理解,由导师及分管教学领导听取汇报。

注:本阶段所有项目细化评分表见表一,学分达标(50分)者可申请试讲,试讲通过后进入下一培养阶段,试讲不通过则原有学分清零,重复第一阶段培养。

二、第二阶段(教学实践阶段)

试讲通过后,新进教师进入第二阶段的培养。本阶段由教研室主任或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新进教师进行总学时不少于18学时,但不超过72学时独立教学,要求掌握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包括备课、教学准备,独立授课、批改作业、教学讨论及反思等。

1)教学设计。独立完成所授课程的教学设计,教学设计中需体现科研促进教学,教学改革及教学成果促进教学。考核方式:导师评价、教研室主任评价及基础医学院教学工作督导专家小组评价。其中,导师评价占比30%,教研室主任占比30%,基础医学院教学工作督导专家小组评价占比40%

2)随堂听课。由院级领导、导师、教研室主任、教学工作督导专家随堂听课,对新进教授授课情况进行评价并打分。其中,院级领导及专家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比20%,导师评价占比30%,教研室主任占比20%

3)作业批改。独立完成所授课时内安排的作业批改,要求不70%以上的作业批改须有文字性描述,封面总结需有班级整体性评价及教学反思。作业批改评价考核包括导师评价、教研室主任评价及基础医学院教学工作督导专家小组评价。其中,导师评价占比40%,教研室主任占比30%,基础医学院教学工作督导专家小组评价占比30%

注:所有评价均对应相应学分(见表二),学分达标(50分)者方可正式授课,若第二阶段教学学分低于40分,则不论选修学分多高,第二阶段培养过程均需重来(由教研室主任及导师指导教学过程,要求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改正);如导师和教研室主任为同一人,教研室主任评价由教研室副主任或教研室成员平均分给出。

三、选修学分

为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培养团队意识,提高科研水平、培养科研思路,特增设选修学分。选修学分计入学分,且进入新的培养阶段后,原有学分清零。

1)申报科研和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和立项均能获得不同学分,其中:申报国家级3分,省级2分,校级1分;国家级立项10分,省级立项6分,校级立项3分。

2)作为指导老师参与学生科研活动(如天堰杯,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其中:申报1分,国家级立项5分,省级立项3分,校级立项1分。

3)参加学校及院部各种活动。每5次计2分。

4)参加院部示范教学活动。每5次计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