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
当前位置: 首 页 >> 党务工作 >> 相关制度 >> 正文
 
 
党务动态
支部建设
学习园地
 
 
基础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2016-03-10 14:2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的要求,探索基础医学院健康持续发展道路,特制定基础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党政联席会议的形式和原则

党委书记和院长共同承担基础医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责任,相互交流意见、统一认识、通力合作。党政联席会议是党政协调工作的会议,党委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工作。院长在学院行政中负主要责任,副院长协助院长做好工作。

(一)党政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如需要可视情况增加或延期召开。

(二)出席会议人员: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委员。列席会议人员:行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实行参会人员签到制度。

(三)行政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归档和纪要编撰,根据会议内容邀请相关人员列席。

(四)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与会人员对议题可充分发表意见,讨论议题要有最终结论,由主持人当场明确宣布。如意见分歧较大,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协商,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未公开的结论以及会议上的个人意见不得向外泄露。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内容

涉及基础医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与人、财、物有关的内容、概括为“三重一大”事项都必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在重大事项方面包括:

1、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指示的贯彻和落实。

2、学院办学方向、规模调整,发展规划、改革发展方案(措施)讨论制定等。

3、学院向上级请示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的报告、重要工作的总结;学院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制定和调整;学科建设等涉及学校学院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预算分配方案;研究和决定关于加强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举措;学院学生管理、奖惩等问题;学院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实验室建设;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进人计划、岗位设置及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涉及教学、科研、学生和人事方面重大事项决策及改革方案;学院学术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

4、学院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教职工绩效奖金的分配等重要问题;学院内部重要管理制度的废、改、立;学院奖惩决策,以及向学校或上级单位推荐需晋升、奖励的人选;对外交流和合作办学等重要事项;学院重要资产的处理;学院党委及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在重要干部任免方面包括:

科级干部、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各教学组织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的任免;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科研与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党代会、教(工)代会等成员的选拔、推荐;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选拔、使用、调动。

在重要项目的安排方面包括:5000(含5000)元以上的修缮项目;10000(含10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采购项目:国内外合资、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学科、专业建设等项目。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包括:预算内资金:单项目支出10000(含10000)元以上;预算外资金:单项目支出5000元以上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