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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组织关系转接

发布时间:2024-06-21

团组织关系转接是共青团员身份的证明和档案延续,一般在每年的5月和9月进行。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这包括团员在学习、参加工作或暂时待业等情况下,都应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单位、学校或居住地的团组织,并明确自己隶属的团支部,积极参加团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新生团员团籍关系转入

1.团籍档案上交

每年9月,新生需自行准备好入团志愿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等团籍档案材料;若团籍档案遗失,需在入团所在学校补办或开具遗失证明;若团籍档案被封入学籍档案则需告知班级团支书进行备案。

各班团支书认真核查本班团籍档案并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对团籍档案被封入学籍档案的团员在表中进行备注,填写无误后交至学院团委。

各学院务必根据本学院新生团籍档案上交情况认真核查《贵州中医药大学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并将团籍档案根据填写序号依次排序。将《贵州中医药大学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及团籍档案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2.“智慧团建”转入

登陆智慧团建系统,关系转接中选择因升学原因由团员本人的高中班级团支部转入团员本人班级所对应的班级团支部。

二、毕业生团员团籍关系转出

1.团籍档案返还

各学院团委须督促各毕业班团支部进行团员人数、团员名单的统计、整理、核对工作,准确填写《贵州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团员统计一览表》和《贵州中医药大学团委组织部团籍档案管理登记表》,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各学院团委自行开具《中国共青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团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团组织在接收团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原所在团组织。

2.“智慧团建”转出

毕业生团员参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和《“学社衔接”转接操作流程》进行“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

3.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

(3)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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