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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工会“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06

“职工之家”隶属基础医学院工会,是我院全体教职员工在闲暇之余进行日常体育、娱乐、休闲活动的场所,院工会对其具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为了加强管理,保障“职工之家”的职能作用,真正做到既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又爱护其设施财产,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学院“职工之家”活动室由工会和行办统一管理。


二、活动室只向本学院职工开放,如有特殊原因,相关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应向学院工会申请预约批准。


三、活动室按规定时间开放,不得在工作和上课时间内使用,假期不开放。


四、活动室由学院行政办公室管理,管理员负责做好健身器材的维护和活动用品的保管及卫生的清洁,工会负责监督执行。


五、职工活动期间禁止吸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和在墙面上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六、请爱护室内设施,使用之后要物规原位,保持环境清洁,不得将里面的公用物品带离。


七、职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加强防火防盗工作意识,最后离开人员必须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并告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立即进行检查确认。


八、 开放时间:

工作日(10:00-10:20)、(12:00-13:20)、(15:00-15:20)、(17:10-19:10)。“职工之家”实行预约制,需提前至少一天预约方能使用。预约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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