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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4-06-25

一、总则

为规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过程,保障毕业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所有参与毕业论文撰写的本科生,包括选题、开题、答辩等各个环节。

二、毕业论文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有两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学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

(二)指导学生数量

每位教师原则上同一年同专业带教本科生人数不超过3人。每年10月底前(大三学年第一学期)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并经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学校教务处。

(三)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教师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包括:

1.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开题工作;

2.认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3.指导学生撰写和修改毕业论文。

三、选题

(一)选题原则:毕业论文的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内容可涵盖以下方面:基础研究、实验技术探讨、专题研究等类型。

1.基础研究:要求学生选题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学术规律和研究前沿,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分析探讨科学实验的过程、数据的分析,重点突出应用的实验技术,鼓励学科交叉融合。

2.实验技术探讨:要求学生选题结合实验/临床所需,针对现有的实验技术应用情况进行总结与分析,如分子生物学、蛋白组学等涉及到的相关技术,探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可能的解决方案,以优化实验技术。

3.专题研究:围绕基因检测在感染性疾病、多基因病中的应用、遗传性疾病的分子诊断、肿瘤相关基因检测在肿瘤病情监测中的应用等临床常用的分子诊断技术,进行总结、研究以认识疾病的原理、诊断、预防及治疗全过程。

(二)选题时间:每年12月(大三学年第一学期末),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工作,并于每年1月上旬上报论文选题。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选题确定后,需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选题,经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由专业负责人对全体学生的选题进行审核。

(三)选题变更:如需变更选题,学生需向导师和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开题

(一)开题时间:每年6月(大三学年第二学期)。

学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报告。

(二)开题答辩: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后,需参加开题答辩,开题报告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一般为3-5分钟。开题答辩由专业负责人组织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答辩过程中,学生需对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阐述,并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开题报告和答辩表现,给出开题答辩成绩。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实验和论文撰写阶段。

(三)开题环节完成后需要维普系统中上传个人的开题报告(PDF格式)。

五、毕业论文审查与评阅

(一)毕业论文要求

1.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综合应用所学理论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毕业论文撰写的学习、研究与实践,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团结协作精神和敬业精神,使理论深化,知识拓宽,专业技能延伸。

2.应学会根据题目的要求,进行调研、资料收集与处理;特别要注意收集国内外该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科学实验应掌握实验、测试技能,提高对实验结果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选定的专题研究或设计任务,合作任务必须明确区分子项目任务,每个学生必须独立完成子项目任务。完成任务后按照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撰写出研究论文,或者编写出设计说明书并绘制出必要的图纸等。

4.毕业论文应符合《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学生应积极、主动、独立按时间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努力创新。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并提交《贵州中医药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诚信责任书》。

(二)毕业论文第一次形式审查

毕业论文初稿完成后,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的“初稿”中,形式审查主要是审查学生毕业论文的意识形态、论文重复率(低于30%)、撰写格式的规范性。毕业论文查重由科教科统一进行,格式审查实行三级审核制:指导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第一次形式审查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大四学年第二学期)。

(三)论文评阅

论文通过第一次形式审查后,方可进入评阅环节。从论文的整体出发,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和学术规范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客观的评价。

1.论文交叉评阅

所有学生毕业论文必须由学院指定的教师进行交叉评阅。评阅教师评阅后,填写评阅意见及分数。

2.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的表现和毕业论文的总体质量填写评阅意见及分数。

交叉评阅和指导教师评阅均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交叉评阅和指导教师评阅需60分以上方可进入答辩,如果评阅低于60分,需按评阅意见修改后再次进行评阅。

论文评阅在每年4月中旬完成(大四学年第二学期)。

六、毕业论文答辩

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撰写和修改工作,并提交导师和学院(系)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一)答辩准备:学生需提前准备好答辩PPT和答辩材料,确保答辩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答辩以PPT展示和口头答辩的形式进行,时间一般为5-8分钟。学生需对毕业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等进行阐述,并回答答辩委员会成员的提问。

(二)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答辩组织工作由专业负责人和相关教研室负责。答辩委员会由导师和学院(系)组织,成员应不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领域的研究经验。答辩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答辩表现、毕业论文的质量以及答辩过程中回答问题的准确性,给出答辩成绩,答辩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需要进行第二次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证书。

(三)答辩时间:每年5月中旬(大四学年第二学期)。

七、毕业论文最终稿上传及第二次形式审查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学生需按照答辩专家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论文,并对毕业论文的格式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最终稿”,科教科将再次进行第二次形式审查。

最终稿毕业论文将进入全国毕业论文抽检系统。

八、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学院根据形式审核(10%)、评阅(45%)成绩和答辩(45%)成绩的结果,按百分制确定最终成绩,填写在毕业论文(设计)封面“成绩”一栏。评定“优秀”成绩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5%。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一票否决:

1.未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任务;

2.论文质量差,达不到本科毕业论文水平;

3.毕业论文形式审查不合格,并未按要求及时修改;

4.抄袭、剽窃他人研究结果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九、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和补充。各项工作具体实施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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