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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违规案例及警示

第1期:劳务费/津贴类违规(高频易发)
发布时间:2026-04-17

科研经费是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要投入,是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支撑,经费规范使用关系到科研事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强化纪律意识与规矩意识,防范经费使用风险,学院特推出科研经费违规案例警示系列推送,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明确政策红线、规避潜在风险,引导全体科研人员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一、典型案例

案例一: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的方式套取科研经费

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调查,大连某高校迟某某通过向学生发放劳务费再回收的方式套取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经费,情节较重,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定,决定撤销迟某某相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追回已拨资金,取消迟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5年,给予迟某某通报批评。

案例二:以给学生发津贴的形式套取科研经费

某高校教师周某以学生名义从自己负责的科研项目中领取助研津贴共计1009余万元,其中753余万元用作给学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余256余万元主要用于个人劳务酬金以及支付委托方不能报销的交流费用、评审专家超标准的评审费、礼品费、烟酒费、参观游览费用等。周某受到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案例三:套取科研经费违规吃喝

天津大学机械学院党委委员李某从科研经费中为课题组9名硕士研究生每人多发补助500元,要求学生交回多发的500元,用于课题组40余人聚餐。李某在学校纪委与其谈话了解上述情况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李某受到党纪处分,责令退缴违规套取的费用。

二、案例警示

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或专家咨询费,借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严禁以发放学生津贴、补助名义套取经费用于非科研支出、违规聚餐、个人消费等。

劳务费、助研津贴、学生补助是科研经费监管的重点领域,全体科研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预算与经费管理规定据实发放、规范列支,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发放回收、套取挪用等违规行为。坚守科研诚信,严守纪律红线,让经费真正用于科研活动与人才培养。(来源:高校组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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