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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违规案例及警示

第3期:个人消费/差旅/拆分报销/协助套取类违规(日常高频易错)
发布时间:2026-04-24

在日常报销、差旅出行、采购合同、团队协作等工作场景中,经费使用风险点多、易疏忽、易违规。本期聚焦个人消费报销、虚构差旅、拆分报销、协助他人套取经费等典型问题,提醒全体科研人员从小处严起、从细节守住,摒弃侥幸心理,规范每一笔支出。

一、典型案例

案例一:违规报销个人消费支出

某高校原处长高某某利用作为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便利,在其负责的科研项目经费中违规报销机票费、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16万余元,在学校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中报销家人机票款、通信费、商店购物开支等款项合计 6万余元。另外,高某某在学校给予科研项目配套的组织实施与奖励费中违规报销旅游费、个人物业费等合计20万余元。高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和免职处理。

案例二:虚构差旅套取科研经费

湖北省武汉市某研究院研究人员答某,以实地调研为由,携带妻子到镇江、南京、济南和青岛等地游玩,回来后制作仅几百字的调研报告和行程安排,附在差旅报销单后企图蒙混过关。答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退赔报销的费用。该研究院时任相关负责人被追究领导责任。

案例三:拆分报销规避招投标监管要求

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某高校老师在本人负责的科研项目中,针对同一类检测事项与同一家企业分别签订19份委托测试合同,共计约60万元,单份金额1万元-5万元不等,存在拆分合同拆分报销的行为,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处理结果: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以通报。

案例四:协助、参与他人套取科研经费

某单位实验室科研助理在课题负责人授意下,通过虚报学生助研津贴的方式,协助课题负责人套取科研经费8万余元用于实验室不能报销的开支。同时该科研助理还长期负责套取经费的支取、记账工作。该科研助理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课题负责人另案处理。

二、案例警示

严禁违规报销与科研无关的个人及家属消费、旅游、购物、物业等支出;严禁借科研调研之名行旅游之实、虚构差旅行程与票据;严禁故意拆分合同、拆分报销规避招投标与经费审批;严禁协助、参与、默许他人套取科研经费,授意参与同样追责。

经费使用无小事,细节失守必违规。无论职务高低、无论是否主动授意,只要参与违规报销、虚构差旅、拆分合同、协助套取,都要承担相应纪律与法律责任。全体科研人员须严格自律、规范报销、守住日常经费使用每一道关口。(来源:清廉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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